假結婚手法三變奏

【本報訊】今次遭瓦解的假結婚集團,使用的犯案手法與以往同類案件有三大不同,包括不公開招攬、專門物色本港年輕人參與而棄用中年無業漢,皆因年輕人較易申請俗稱「寡佬證」的無結婚紀錄證明書、及在配對虛假夫妻時花心思,雙方年齡差距不逾五年,以免執法人員起疑心。

過去的中港假結婚案件中,操控假結婚的人士或集團大多透過在港登廣告或在網上招攬港人參與,並主要物色中年無業漢或癮君子參與,及在香港辦理結婚註冊。但據了解,由於中年漢大多曾結婚,故較多數未曾結過婚的年輕人難申請「寡佬證」,犯罪集團或因而轉移目標年齡群。

大部分在內地註冊

入境處助理處長馮伯豪(執法及遣送審理)表示,今次假結婚個案中,大部分在內地辦理結婚註冊,集團或以年輕人對法律基礎不認識,指在內地結婚也無阻日後在港結婚利誘年輕人參與,「同啲年輕人講,如果日後想同意中人結婚,都可以喺香港結,無人查到曾喺內地結過婚。」加上集團出動曾參與假結婚而獲取報酬的「成功人士」向青年人進行游說,令青年人更易「落疊」。馮呼籲年輕人勿以身試法,否則日後在港欲結婚時,會干犯重婚罪或發假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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