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涉案的中港假結婚集團當招攬到一定人數的港人青年參與假結婚後,便會組成「四天旅行團」,相約參與的港青一同北上,到內地辦理登記結婚手續。據知,假結婚主要在廣東省或福建辦理。當結婚手續辦理完畢,一宗中港假結婚便締結完成。一般情況下,當內地的「另一半」獲取單程證後,便與香港「另一半」離婚。
入境處入境事務主任(專責調查)曾安杰表示,涉案的假結婚集團先陪同參與假結婚的港人,到入境處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證明未曾在港登記結婚;之後安排他們到本地律師樓辦理一份申請結婚聲明書,再把有關聲明書轉遞予內地「另一半」所屬省市的民政部門核查,經核查確實雙方可結婚後,犯罪集團隨即陪同參與的港人北上到所屬省市,締結虛假婚姻。
曾續指,個別省市部門要求港人提供如出生證明書或父母的背景資料等,但港人青年大多不想驚動父母或無出生證明書在手,故涉案集團會偽造相關文件,以滿足內地部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