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結婚家族80段「姻緣」斂財

入境處瓦解一個跨境假結婚集團,拘捕五十九人, 當中十八人被落案起訴,行動中揭破集團涉及一個「假結婚家族」,女主腦與丈夫及子女「一家四口」從事假結婚勾當,父母透過自己的年輕子女及親友,以「人傳人」方式並以社交網絡及手機Apps聯繫,招攬本港80後、90後青年和內地人假結婚,各人可獲兩萬至四萬港元報酬,而各內地「顧客」則支付六萬至十萬元人民幣。調查發現集團運作兩年,締造約八十對中港假夫妻,涉款千萬港元,利潤豐厚。據悉,家族各成員均親身上陣假結婚,女主腦更為此與夫離婚,二人卻維持同居關係。

入境處於前年調查一些較零碎的假結婚案件時發現可疑,追查下鎖定該集團,至今年七月見時機成熟決採取行動,出動六十名調查員搜查逾七十個目標地點,拘捕廿八男卅一女(廿一至五十八歲),包括五十八歲的港人女主腦及其丈夫和一對子女,檢獲多張身份證、偽造出生證明書,多份本港或內地結婚證書,以及多部手機等。

多80後90後 涉款千萬

入境處助理處長(執法及遣送審理)馮伯豪昨指,集團於前年開始透過子女及親友圈子,招攬本港年輕人參與假結婚,並以社交網站及手機即時通訊程式聯繫,避免執法部門追查。調查發現,該集團兩年來成功締造約八十段假婚姻,涉款一千萬港元,九成參與的港人均是80後、90後青年,主要是學生、銀行職員、文員及售貨員,七成是女性。馮指,內地人與港人假結婚旨在取得香港身份證,若有人成功向集團介紹他人參與假結婚,該介紹人亦可獲數千元介紹費。

案中亦揭發女主腦、其丈夫、一對子女及一名親屬都有參與假結婚,據悉,女主腦更為與內地人假結婚而與丈夫離婚,之後並維持同居關係。據知她早年從內地移居香港,故擁有一大班內地同鄉親友,並藉此「拉客」,故不須公開招攬客源。

仍涉百多人 繼續調查

被拘捕五十九人中, 十八人被落案起訴,當中九人較早前已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串謀詐騙罪,正等候判刑,案中主腦亦將於稍後被落案起訴,他們涉嫌串謀欺詐入境處,以及協助、教唆他人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陳述等。該處料仍有百多人涉案,部分人是內地人,處方已通報內地執法機構,本港的調查行動仍繼續。

該處呼籲市民勿以身試法,不論是參與假結婚或轉介他人參與假結婚均可構成串謀欺詐罪行,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向入境處職員作出虛假申述乃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十四年及罰款十五萬元,協助及教唆者同罪;任何人為促致達成婚姻或取得結婚證明書或許可證,明知故犯作出虛假誓言或作出簽署虛假聲明,罪成最高可判監七年。若涉串謀欺詐罪,最高亦可判監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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