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鳩嗚」行動或涉四項罪

【本報訊】有網民過去數日在旺角發起「鳩嗚」行動,變相以流動方式佔領旺角。有油尖旺區議員批評,有關行動除對居民造成滋擾。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更指,有關人士以四類纏擾公眾的行動或已觸犯多項罪行,呼籲他們盡早結束有關行動。

對商戶居民構成滋擾

梁美芬昨指,每晚數以百計群眾現身旺角街頭,作出四類行動纏擾公眾,包括在彌敦道集結、一時坐下一時過馬路、將物件擲地及扮購物、向警員掟雞蛋,有關行為或已觸犯四項罪行,包括非法集結、公眾地方擾亂社會秩序、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即阻街)及襲警,梁呼籲他們盡早結束有關行為,以免對旺角區的商戶造成精神壓力、厭惡感及威嚇性。

油尖旺區議員莊永燦則表示,「鳩嗚」行動的參與者,以流動佔領的方式佔領旺角,對旺角區居民和商戶造成滋擾,有商戶反映自佔領發生後,生意下降三至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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