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行動已逾兩個月,儘管旺角佔領區已經還路於民,局勢一度稍見緩和,但激進分子惟恐天下不亂,正密謀將佔領行動升級,一邊以「流動佔領」變招抗法,一邊以「武裝集會」向政府施加壓力,旺角依然危機四伏,當局若不嚴加防範、果斷出手,一場更大的暴風雨恐將再度襲來。
法治難違、眾怒難犯。香港是法治之區,任何人的舉動都要遵紀守法,任何人的訴求也要合理合法,這是每個公民不可逾越的底線,但佔中行動爆發以來,反對派和激進人士卻罔顧法紀,表面上披着「愛與和平」的漂亮外衣,骨子裏卻充斥着「恨與暴力」的邪惡戾氣。他們霸佔馬路、堵塞交通,衝擊政府、挑釁警方,鬧得民生受損、百業受創,這是佔中行動不得人心的最大原因,畢竟在一個文明社會裏,任何違法行徑都是不可容忍的。
從法治和道義而言,今次警方清場行動是正義對邪惡、法治對違法的一場較量,警方依法執法可謂理直氣壯,但不可思議的是,佔領人士和泛民議員不但指摘警方行動「超出」法庭禁制令,更質疑警方行動「不尊重」法庭和法治,這根本是顛倒黑白、混淆是非。
眾所周知,佔中行動是違法在先執法在後,是先有暴力佔領才有武力清場,「有因才有果」這才是事實的真相,況且依據法例,警方既有權協助執行禁制令清除路障,也有權在禁制令範圍外依法執法,而佔領人士霸佔道路、阻塞交通,本身已經犯法,無論有無禁制令,警方都有權依法行事,根本不存在越權執法的問題,難道佔領人士可以凌駕法律,可以無法無天?
更不值一駁的是,反對派抨擊警方「過度使用武力」,也完全是罔顧事實、別有用心,目的是為了打擊士氣、抹黑警方。
對於破壞法治的行為,世界任何地方都不會容忍,即使被視為最民主自由的美國也不例外,君不見今次美國多個城市因不滿黑人青年被殺案判決而引發的騷亂,警方對付示威者,哪怕是和平抗議亦同樣鐵腕鎮壓,不僅發射催淚彈,而且棍棒齊施,很多示威者更被打得頭破血流,慘不忍睹。
相比之下,香港警方對違法佔中的執法已算相當克制,所謂武力清場最多不過是使用了催淚水劑而已,不僅沒有一點「過度」,反而還被人微言太過「文明和仁慈」。
法治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法治更是香港賴以成功的重要基石。
曾幾何時,「自由、民主、法治、文明」成為了港人引以為傲的核心價值,亦使香港成為享譽全球的東方明珠,試問,如果一旦失去了法治,香港還是香港,香港還有前景嗎?
作為中國一個特區,香港實施一國兩制,但政制發展必須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有關決定,此乃天經地義,但佔中行動卻偏偏以違法抗爭表達訴求,以公民抗命爭取普選,其最大的要害在於鼓吹違法、滋生暴力,在於擾亂秩序、撕裂社會。可以說佔中無論從訴求、動機以至目的,都是不折不扣的違法,如果用「世紀浩劫」來形容佔中行動對社會治安和法治的破壞,可謂一點也不為過。
如今,佔領行動已是窮途末路,但佔中鬧劇尚未落幕,反對派也未收斂,反而變本加厲,似有不鬧個「天翻地覆」決不罷休之勢,政府當務之急是要盡快去除陰霾、伏魔降妖,早日結束亂局,重整法治秩序,否則,佔中亂象仍將沒完沒了,香港仍將永無寧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