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橫捭闔:暴力抗爭的邏輯

佔領事件發生至今,參與者當中已經發生嚴重的路線分歧。有一部分人開始時是受到「愛與和平」口號的感召而參加,所以仍然比較堅持非暴力的形式。

而另外的參與者,則逐漸步向所有社會群眾運動都幾乎必然會出現的抗爭模式。從觀察所見,後者的力量,似乎已經主導着事件的發展方向。

其實,社會群眾運動步向抗爭,是歷史上各同類事件的必然走向。這方面的主要理論者,包括法國社會心理學家古斯塔夫‧勒龐(Gustave Le Bon)在其著作《烏合之眾:大眾心理研究》,《Psychologie des foules》(法文),《The Crowd: A Study of the Popular Mind》(英文譯版)、法國工團主義者喬治‧索列爾 (Georges Sorel)、反殖民主義鬥爭者法農(Franz Fanon)和薩特(Jean-Paul Sartre)等人的研究和主張,影響力最為深遠。

事實上,隨着社會群眾運動的持續和發酵,抗爭化可以說是必經的步驟,其中區別主要在於參與者所接受和使用的暴力程度,這是正常的發展過程。

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後是有關理論的轉折轉捩點。那之後,群眾運動出現暴力行為被合理化,因為那被認為是動員和激勵的力量。在那之前,行使暴力行為者只被認為是群眾中出格的部分,並不具備運動的合理性。

這種爭論,也正反映在當下的香港。這就涉及勒龐所分析的社會群眾運動的另一些特徵。明天續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