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五歲少年疑因「唱衰」十六歲女生淫亂,遭人涉嫌糾黨虐打更被拋落海,最終浮屍將軍澳海面一案;疑遭「唱衰」的女生歐陽真儀擔任控方污點證人,昨繼續接受辯方盤問。
辯方指她與次被告黎俊文並非扮情侶,實情是她為博取黎代為出頭去教訓死者,而答應「做佢條女」,但她最終卻出庭頂證黎。她不同意二人是情侶,辯方隨即在庭上讀出她寫給黎的信件,信中她說黎只是一廂情願,又自嘲「或者我玩人玩得多,已經唔識得拍拖」。
三名男被告依次是石嘉坤(廿三歲)、黎俊文(卅歲)及梅振宇(卅五歲),被控約於前年八月八日在港謀殺曾明斯。梅的代表律師形容歐陽真儀為人「冷酷無情、狡猾計算」,作供時嘗試將自己涉案參與程度講到最小,她對此不同意,但承認辯方所指,她早於十五歲時已有吸煙及飲酒習慣。
律師又在庭上讀出她收押懲教所時,寫給黎的信件之部分節錄,提及:「我(歐陽)同你(黎)只係幾日,會唔會愛你愛到咁深?由頭至尾只係你當真」。她在信中又聲稱與石(首被告)感情認真,又自嘲「有可能我被人玩得多,又或者我玩人玩得多,已經唔識得拍拖。」
她承認被捕後與黎仍有書信往來,但質疑上述信件曾遭竄改。她指黎向她寫信在先,黎在信中稱仍深愛她,惟因石的介入而分手;黎斥責遭她「質食死貓」,又指她玩弄石會有報應。她強調這是黎一廂情願,她從來沒有與黎拍拖。
案件編號:HCCC 39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