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中心投訴 首十月454宗

【本報訊】健身中心向來以硬銷手法促銷招攬生意,消費者委員會提醒市民面對促銷時,應要格外留神,因一旦簽下合約,他們有可能負上一定責任,並要履行合約。

消委會籲量力而為

消委會一直有接獲關於健身中心的投訴,二○一二年有三百九十七宗,一三年增至四百七十二宗,今年截至十月,則有四百五十四宗。消委會發言人指出,市民在健身中心簽署訓練課堂合約時,應量力而為,避免簽訂過多合約,致在限期內不能完成所有課堂而造成損失。另外,消費者應留意合約內容,如永久會籍會員會被要求每年辦理續會手續,否則可能被取消會籍。

藉抽獎作高壓推銷

健身中心藉抽獎作高壓推銷的手法屢見不鮮。二○一一年,一名將升讀大學、家庭收入微薄的姓翁青年,在旺角遇上一名手持抽獎箱的健身中心職員,邀請他參加抽獎,即時指他中獎。當翁到健身中心領獎時,被多名職員及健身教練車輪戰式推銷,又藉詞查核優惠,取得翁的提款卡及密碼,並暗中轉帳一萬五千多元,以購買會籍及健身指導時數。及後翁父得悉事件,大為不滿,親到健身中心理論,僅答允退還部分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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