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衝擊立會指南 F.4生認罪候判

【本報訊】立法會財委會今年六月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時遇到示威,期間有十五歲中四男生涉在網上發布衝擊立法會的「示威指南」,事後被控有犯罪意圖而取用電腦罪,他昨在東區法院少年庭認罪,還押至下月十一日,等候法庭替被告索取更生中心等報告始判刑。另外,一名男子在同一示威中涉向兩名男警當面噴香煙,被控兩項妨礙立法會人員罪,昨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判他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另付堂費五百元。

向警噴煙 男子守行為

案情指,涉案十五歲被告於今年六月十六日下午,以「人民弊傢伙」署名在香港高登討論區留言指自己曾在早前的示威行動中以雨傘抵擋胡椒噴霧,鼓勵網民參與六月廿日的反東北示威,留言並刊登一篇「示威指南」,內容提及示威者要帶備工具衝擊立法會門窗,並可用噴漆、滅火筒等噴「公安」等。警方翌日從報章得悉上述指南,調查後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表示發文是想鼓勵內地人推翻中國共產黨政府。而被告因參與六月十三日的反東北示威,早前已承認參與非法集結及企圖強行進入立法會兩罪,被判感化十二個月。

另外,廿七歲被告陳俊彥在六月十四日凌晨警方清場後,被指在兩名警員陳駿源及梁偉俊面前噴香煙,兩警因吸入二手煙感到不適,通知上司將他拘捕。

案件編號:ESCC 700020、3348/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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