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佔中發起人在佔領運動前,多番強調行動是公民抗命,即使被捕,在法庭上都不會抗辯或聘請律師,直言「簡單講即係博拉」,不過,在旺角清場行動中終於成功「博拉」的黃之鋒及岑敖暉等人,昨日提堂時均有聘請律師或法庭當值律師作代表,並在庭上就反對禁足旺角等保釋條件提出爭辯。
控方昨表明不反對各被告擔保,但為防各人再犯,要求法庭下令他們不可進入花園街、旺角道、登打士街和上海街以內的範圍。各被告則嚴陣以待,其中黃之鋒聘用外籍律師韋智達為代表,身兼公民黨黨員的大律師楊岳橋和專門打司法覆核的大律師潘熙,則以當值律師身份代表岑敖暉和其他部分被告,梁國雄和黃浩銘則不聘請律師代表。
多名被告反對保釋條件,大律師潘熙指執達主任已完成工作,相關路段亦已通車,控方沒證據顯示被告會再犯。此外,指定範圍大於高院的禁制令,質疑此保釋條件有違《基本法》賦予市民的行動自由,更指法庭不應被警方用作警誡其他人之用。梁國雄和黃浩銘則自行陳詞反對控方申請,其中梁指該範圍大過禁制令五倍,令他失去五倍自由。
裁判官指旺角近兩日情況混亂,故批准控方申請,不准各被告返指定地區。有被告離開時指會就不准到旺角的保釋條件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