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侮辱學校 侮辱自己

「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這是古人對「大學」的詮釋,可惜如今的大學顯然已經不是這麼一回事,教授鼓吹犯法,學生無心向學,校長助紂為虐,校園淹沒在一片政治狂潮中,沒有明德,沒有親民,更沒有至善。

校園政治化也就罷了,最令人莫名其妙的是,如今連莊嚴的大學畢業禮也淪為學生做騷的政治舞台,彷彿不舉着雨傘上台就不足以證明自己是民主鬥士似的,而多數校長不僅沒有阻止,還聲稱尊重學生表達個人意見的權利,可謂奇哉怪也。學生表達個人意見的機會多的是,做騷的舞台也多的是,為何一定要搗亂畢業禮呢?為何要把自己的權利凌駕於其他學生和家長利益之上呢?

尊重自己,尊重別人,不尊重別人,別人也不可能尊重你。學生以為搗亂畢業禮是一件很勇敢很光榮的事,殊不知這種行為根本幼稚不堪,他們不僅侮辱了學校,也侮辱了自己。「十年以後當思我」,將來他們一定會發覺自己很「小學雞」。浸大校長陳新滋堅守原則,拒絕向撐傘學生頒發畢業證書,可謂濁流中的一股清泉,尤其是相對於那些縱容搗亂、姑息養奸的校長,更是顯得難能可貴。今日香港眾人皆醉,最需要的就是這種勇於撥亂的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