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上周三凌晨發生的衝擊立法會大樓案,繼日前六名涉案男子被檢控及提訊後,再多一名男子被控。外號「法國佬」的「熱血公民」成員張珈衍昨於東區法院,被控以一項刑事毀壞罪,指他於本月十九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正門外損壞兩道玻璃門、數幅玻璃牆及一道門,被告暫毋須答辯,准以一千元保釋至明年一月十九日,與同涉該案的另六名被告一併再訊;法庭下令張在期間禁止進入立法會大樓的三百米範圍內。
報稱駕駛導師的被告張珈衍(四十歲),昨透過律師要求取回正被警方扣查的「搵食車」;控方指,警方在被告的車內發現玻璃碎片及被告涉嫌犯案時所穿的黃色上衣及與案有關的眼罩,因需時化驗,故仍須扣查該車。
辯方又指被告在錄取口供時保持緘默,因而遭一名警長出言恐嚇:「咁唔合作就要罰,玩夠你四十八個鐘」,辯方稱被告由上周五凌晨被捕至昨晨提堂,已被扣留超過法定的四十八小時。惟控方解釋,警方是在上周六近晚上八時才正式向被告發出拘捕通知書,故扣留未逾四十八小時。裁判官表示,若被告一方有投訴,可向警隊的「投訴警察課」反映。
九龍城法院昨亦處理一宗涉及佔領運動的刑事案,報稱侍應的男被告盧建民(廿八歲)涉嫌以手機的閃光燈射向警員,被控一項阻撓正執行職務的警員罪;控罪指他在十一月五日於彌敦道和亞皆老街交界阻撓四名警員,暫毋須答辯,准保釋至明年一月六日再訊。
另外,學民思潮成員在周日下午三時於樂富港鐵站外「擺街站」時,引發混亂事件。據報,一名六十一歲姓馬婦人與一名五十七歲姓何婦人在上址發生爭執,期間兩婦涉嫌互相襲擊,一名男警員接報到場處理時被人打傷頭部,最終兩婦因涉嫌在公眾地方打架及警員執勤時受傷等而被捕,二人事後獲准保釋候查,分別於本月底及下月初再向警方報到。
案件編號:ESCC 4000/2014及KCCC 4134/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