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為三千元運毒 青年囚逾11年

【本報訊】家境清貧的十六歲中四男生,聲稱為賺取三千元快錢幫補家計,於去年七月廿七日為一名稱作「哥哥」的人,販運二點六三公斤、市值四十萬元的氯胺酮(俗稱K仔),但男生在粉嶺聯和墟遇到警員截查被捕,而當時他尚未收取報酬。

校長撰求情信

被告劉挺才早前在高院承認一項販毒罪,辯方昨求情指被告一家靠綜援維生,他原本品學兼優,其就讀學校的校長亦撰信求情指被告聰明,被告因犯案而愧對家人。法官判刑時表示,考慮被告年輕,酌量減刑,最終判他入獄十一年四個月。

案件編號:HCCC 31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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