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房屋署男文員今年九月廿日在深水埗桂林街一間生果店,偷取兩個價值十元的橙,被六旬女店主發現狂追至基隆街截停,他一度求饒稱:「唔好意思,畀次機會,我一時貪心偷咗兩個橙,以後都唔會。」但最終被報警拘捕。被告張金有(四十九歲)被控一項盜竊罪,昨在觀塘法院提訊時,獲控方同意以守行為方式處理,裁判官遂判被告自簽五百元,守行為一年。據悉被告亦是一名輔警,事發時休班。
案件編號:KTCC 5508/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