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年發生的十.一南丫島撞船事故,兩名涉事船隻的船長各被控誤殺等四十一項控罪,控方昨於高院開始傳召證人作供。負責監察數碼雷達系統的水警作供時,遭「海泰號」船長的代表律師質疑該系統的資料出錯,其中顯示海泰號的尺寸是長十米闊一米;惟該船載客逾百人,上述尺寸明顯不符,故其他資料包括航行速度等亦可能出錯。水警承認尺寸確實不符,但他不知為何會出錯,亦不知道系統的所有數據是否均出錯。
法官於審訊中途表示,留意到有陪審員聽審時顯得不太集中,指若陪審員感疲倦及不適可示意,法庭會作出適當安排。首被告是港燈「南丫IV號」船長周志偉(五十七歲),次被告是「海泰號」船長黎細明(五十六歲),二人各被控卅九項誤殺罪、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及一項交替性的相同控罪。
案發時隸屬水警總部指揮控制中心、負責行政支援雷達系統等電腦設施操作的水警邱永恆供稱,該中心有一個數碼雷達及中央指揮系統,覆蓋整個香港水域,並會在螢幕上顯示到船隻位置。如船隻裝有自動識別系統(AIS),螢幕會顯示該船名稱、長闊及航行速度。邱主力負責監察及檢查該系統操作是否正常,若出現異常,他會找人維修。而案發的十月一日他正值休假,但沒有同僚通知他系統有異常,直至過多月後,他收到指示,要就此案提交南丫島對開拋錨地區的雷達數據作刑事調查,當日亦有兩名海事專家拿走數據。
案件編號:HCCC 45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