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指出,佔領人士不遵從法庭頒布的禁制令,對法治有負面影響、削弱香港法治。事實上,法庭作出的判決,也持相同觀點。法官肯定會考慮現在香港的大環境,是不是已經達到了佔領發起人所說的水平,需要通過違法兼承擔刑責來促使不義的法律達致公義。分析判詞,這個主張並沒有得到法庭的認同。
相反,法庭更在判詞第一百四十三段進一步指摘,現在使情況更令人擔憂的,是不斷有一些公眾人物(包括一些接受過法律訓練的人)反覆向公眾和示威者公開提議,他們可以不遵從單方面禁制令;而且這種不服從命令的行為,也不會破壞法治。法庭認為這說法是錯誤和不正確的,並會導致公眾和被告對法治產生錯誤的理解。所以最近的佔領行為,已經使程序正義和法院權威陷入真正的威脅。正因如此,香港的法治,會嚴重被削弱。
為此,法庭必須採取行動,以確保社會公眾的最佳利益。這包括在禁制令當中,列入對警察的授權方向。期望這將向被告發出一個明確的訊息:法庭的民事命令是必須遵守的,違反將帶來嚴重後果。在作出這項授權時,法庭也援引了加拿大最高法院的MacMillan對Simpson案作為參考,授權任何和平的工作人員(包括警察),對有合理和可能理由相信正在違反法庭命令的人進行逮捕。
判詞最後特別強調其擔憂:公眾,特別是被告,正在面對誤解不服從法庭命令嚴重後果的風險。這可能會釀成被告繼續違反禁制令,阻撓警方履行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