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主黨主席兼立法會議員劉慧卿的兄長劉醒雄,指稱受佔領運動所影響,由其黃泥涌峽道的住所前往中環,不能如常乘搭巴士,需改搭乘的士,而要支付額外的交通費。他在本月四日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佔領運動發起人的佔中三子之一戴耀廷,追討有關費用三百一十四元六角。法庭已將案件排期在十二月二日提訊。
申索人劉醒雄,被告人戴耀廷。申索書指劉在其黃泥涌峽道住所到中環,一般會乘搭六號巴士,每程收費二元七角,來回交通費是五元四角。惟因戴耀廷發起的佔中運動,令該條巴士路線未能運作前往中環。而劉在本年十月六日需改乘的士,費用是三百廿元,經扣除來回巴士費的支出後,故他向戴申索該筆額外交通費三百一十四元六角。本身是會計師的劉醒雄,是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前董事,亦曾任廣州市政協委員。
案件編號:SCTC 42341/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