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深圳開會,我提出深圳特區應該去特區化,在座深圳的朋友頗不以為然。或許,經歷三十多年,深圳的成就有目共睹,一個千萬人的城市在荒野中拔地而起,可謂經濟奇迹。因此,深圳朋友以特區政策為深圳的根基,思想總是在於怎樣在新時期再找出特殊的特區政策,以推動深圳的發展再上一層樓。
正如老朋友李羅力兄所言,三十年前,我便對特區政策有異議。特區的「特」是以政策的差異來改變經濟的比較成本結構,從而形成特區投資和生產、貿易的特殊優惠,以此把外地資金引進。在經濟學上,這屬尋租行為,所謂「租」便是特殊優惠。特殊優惠必然有代價,不僅是免稅收,應收不收,還成競爭,把其他地方的投資、生產、貿易吸納過來,把當地的稅收、就業搶奪。可以說,深圳的成長,事實上是賺了外地的錢,包括海外的錢,從中賠上了環保和農民工的代價。
發展至今天,一方面,中國已經達成統一市場,須知在世界貿易組織市場一體化的條件下,不容許差別優惠政策。另一方面,深圳已進至發達社會的水平,不應再追求特殊優惠政策的尋租行為。
我在會上指出,珠三角已形成一小時的生活圈,以及兩小時的經濟圈,大都會區化的進程正在開展。深圳不應再尋求畫地為牢的優惠政策,而應融入珠三角,推動整個地區的均衡經濟發展,在一個多中心的都會區內發揮作用。
希望深圳朋友能夠明白我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