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組織非長佔 禁制令難起作用

【本報訊】警方與入境處於前年八月,展開打擊水貨的行動,主力集中於鄰近上水港鐵站的工廈及街道,拘捕多名水貨客,擊潰當年的上水水貨倉集散地。不過死而不僵,元朗新田成為新興水貨倉集散地。

疑有勢力者經營 村民不敢介入

已退休的元朗新田原居民表示,眼見家園成為水貨倉新興據點,村民生活大受困擾,然而因懷疑水貨倉由有勢力人士經營,只好敢怒不敢言。水貨客滋擾運作,商戶百籌莫展,法律界人士坦言,申請禁制令對水貨客未必有效,因水客並非組織組群,亦非長期佔據;一旦施展水炮致人受傷,商戶更要對傷者負上全盤責任。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長開食水是浪費食水的行為,不值得鼓勵,而且水炮射濕地面,容易令行經途人跌倒,任何人因此受傷,設置水炮的商戶更要負起法律責任,傷者可藉此向商戶作民事索償。陸表示,法律難以約束水貨行為,商戶只可安排人手站崗,將水貨客驅離私人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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