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控煙督察今年四月巡查商場期間遭三名男子襲擊,涉案三名男子早前被判罰款一千至二千元,控方認為處罰不足提出覆核刑罰,三人被改判更重刑罰,包括獲緩刑下被判處監禁四至六周,並增加罰款至三千至五千元。衞生署發言人呼籲市民遵守禁煙規定,與執法人員合作,並強調恐嚇執法人員或向其使用暴力屬嚴重罪行。
一隊控煙督察隊伍今年四月八日巡查荃灣梨木樹商場期間,其中一名控煙督察被三名男子襲擊。三人被警方拘捕並落案檢控,於四月廿五日被判罰款一千至二千元。控方其後提出覆核刑罰,三人於荃灣裁判法院被判處更重刑罰,其中兩名分別四十七歲和四十九歲的男子,被判處六星期監禁,緩刑十八個月,並罰款五千元;另一名四十五歲男子則被判處四星期監禁,緩刑十二個月,並罰款三千元。
當局指今年共錄得八宗襲擊控煙督察的案件,而自○七年起則有六十三宗相關個案,五十三名被判罪名成立者當中,十四人被判即時入獄,最高被判即時監禁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