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曄案揭示消防處長期人手不足的流弊,因李曄原本「正職」是巡查舊式樓宇有否安裝消防安全設備,但消防處卅年來一直沒有專隊巡查突發事故,而是由一班原本返「朝九晚五」的同事輪流當值,由於平日非專門負責巡查「千奇百怪」地方,部分人未必可充分掌握走火通道有否被阻塞,或如何構成障礙物,故消防處今年五月試行成立「消防安全巡查專隊」,專責巡查突發事故。
據悉,李曄原駐守消防安全總區樓宇改善課,主要職責是就嘉利大廈大火後巡查舊式樓宇有否加裝消防安全設備。至於本案巡查銅鑼灣餐廳走火通道是否被堵塞,屬「第二職責」。消防處現時平均每日接獲四至五宗突發事故,包括發現危險品或走火通道被阻塞等,但一直沒專責隊伍,由一批返朝九晚五的消防人員輪流負責,俗稱「大龍」,約有一百人左右,他們平均每月當值一次,李曄案發時便被召往排「大龍」。
有資深消防官指,排「大龍」的好處,是消防人員可涉獵不同範疇,因突發事故可謂千奇百怪「乜都有」,可以「學多啲嘢」,但就可能「唔夠專」,「如飯枱咁樣擺算唔算阻走火通道?」一時間都可能難作判斷,需再諮詢上級意見,故消防處今年五月已試行成立「消防安全巡查專隊」,成員約有四人,專責巡查突發事故,「咁做有好有唔好,好嘅就係專業啲,但未必可以好好充分運用人力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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