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買Con戴兩秒即出血

有市民於眼鏡店配隱形眼鏡慘被割傷,追查後發現涉事店舖並無註冊視光師,質疑店員「扮專業」胡亂驗眼。警方事後雖證實該店有註冊視光師,但對店內無張貼註冊證明及疑涉違規一事卻不作回應,被指敷衍處理。立法會議員批評警方「冇做足功課」,認為須按法例細則加強執法,保障市民。

「我一戴上眼已經覺得好痛,兩秒隻眼就流血紅晒!」廖小姐早前於馬鞍山一間眼鏡店配彩色隱形眼鏡後遭割傷眼,向視光師管理委員會投訴,竟獲覆有關店舖並無註冊視光師登記,「我以前都喺嗰度驗過眼配過眼鏡,仲以為係眼鏡質量有問題,估唔到嗰度竟然冇視光師!」

驗眼兒戲 亂增隱形眼鏡度數

記者曾以顧客身份到有關店舖購買隱形眼鏡,店員使用電腦儀器驗眼時,一直保持站立姿勢,有別於一般眼鏡店職員坐着面向儀器屏幕,當記者隨另一名女店員到黑房驗眼時,女店員竟未有要求記者除下眼鏡,僅以手將不同度數的鏡片置於記者眼鏡前驗眼,狀甚兒戲。記者事後環視店舖內外,均未有發現張貼註冊視光師證書。

完成驗眼後,職員表示店內並無適合記者右眼度數的隱形眼鏡,記者表示需急用後,職員即指記者右眼有少許散光,將度數增加二十五度會更清晰,建議記者購買較高度數的隱形眼鏡。

視光師管理委員會發言人拒評論個別個案,僅稱按《輔助醫療業條例》,任何人從事視光師專業,如測試視力、配處視光用具、裝配視光用具或按處方供應視光用具而無註冊者,即屬犯罪。註冊視光師亦需向委員會申報從事的每一處地址,並且在處所內的顯眼處展示註冊證明書或副本,否則亦屬犯罪。市民若發現有人違反條例,可向警方舉報。

未回應視光師證書張貼位置

警方發言則稱,到涉事眼鏡店調查期間,發現有一名註冊視光師正為客人提供測試服務。至於該店有否展示證明書一事,發言人則未有正面回應,僅指若發現違規情況會嚴正處理。

有關眼鏡店視光師以電話回應本報查詢時說,視光師毋須向視光師管理委員會登記工作地址,又強調店內當眼處有張貼證書,但當記者追問證書張貼位置時,視光師卻未有正面回應。

「就算有註冊視光師,但佢冇登記都已經有問題,事實法例已經寫晒有咩罰則,點解警方好似唔知要查啲乜咁?」立法會議員鄧家彪就警方未有回應是否發現店方違規一事,質疑警方「冇做足功課」。鄧又指有關法例涉及衞生署,應與警方聯合執法,倘發現違規情況可考慮公開有關資料,及加強宣傳法例,「開眼鏡舖唔使發牌,市民想投訴都唔會諗到關警方事,真係要宣傳吓。」

記者:詹海萍、黃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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