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行為失當,於在任前後收受新鴻基地產高層利益案,主控官David Perry昨在高院繼續結案陳詞,他以另一角度演繹許的超高薪酬,指出按照郭炳江聲稱會隔日跟許通電話聽取意見,估計若每次通話五分鐘的話,許一年只須工作十七小時便便賺得一千五百萬元年薪,平均時薪高達八十七萬元。Perry直言,既然許在新地的工作乏善可陳,則其真正價值應該只因他熟悉政府運作、認識不少高官,而且是時任特首曾蔭權的朋友。
就許仕仁與郭炳江口中所指的年薪一千五百萬元口頭顧問協議,控方最主要的爭議點是:究竟許仕仁有何「能耐」值得郭炳江年付千萬元去聘用。Perry引述許的私人秘書袁詠雯的口供指,許每日回到國金的辦公室,只是看報看雜誌,接着便是約人午膳;而郭炳聯所指許所曾給予的有價值意見,例如預視到董建華會辭職、九巴利潤將因鐵路競爭而受影響,Perry認為:「呢啲(意見)有睇報紙都知,其實我都識得講。」
許仕仁任新地顧問最確實的工作,就是郭炳江說每隔日會跟許通電話聽取許的意見,每次通話最短五分鐘而最長不過卅分鐘。Perry指出,若以每次通話半小時計算,許仕仁一年工作只是一百零四小時,換算時薪達十四萬四千元;若每次通話只五分鐘,每年工作僅十七小時,時薪更高達八十七萬元。那對於郭氏兄弟、對於新地,許仕仁的真正價值在哪?因郭炳江曾說過作為地產商,知悉政府的想法至為重要,Perry認為許仕仁不僅熟悉政府運作,又認識不少高官,「而且佢係特首曾蔭權嘅朋友」。
就許郭二人的秘密口頭協議,控方直指是子虛烏有,實是二人為掩飾○五年向許仕仁的付款。控方更提出另外六大質疑:首先,協議涉款逾千萬元,卻一張文字紀錄都沒有;第二,許郭兩人連協議何時定案,是面談還是在電話定案都有分歧;第三,連顧問協議何時生效,許郭兩人都無法講清楚。
第四,一千五百萬元年薪是史無前例的高薪,但此數字卻從沒在郭氏三兄弟討論聘用條件的文件紀錄中出現,當時香港經濟更受沙士打擊,如此高價更令人難以置信;第五,許仕仁聲稱同時期有電盈請他擔任行政總,他卻無問對方願出的酬金,許郭兩人拿行政總裁酬金跟顧問比較其實並無意義;最後,控方認為許欠缺商界資歷,郭根本沒理由支付如此天價。聆訊未完今續。
案件編號:HCCC 9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