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五歲少年疑因「唱衰」十六歲女生淫亂,遭自稱是女生的男友涉嫌糾黨虐打,更被拋落海,最終浮屍將軍澳海面一案,控方昨傳召第二名特赦證人楊忠豪作供,他指次被告當時高呼「殺手做嘢」之後,正在玩啤牌的其餘兩名被告迅即放低手上啤牌,以粗口責罵及毆打死者。第三被告則向楊表示要「做大事」,更做出「割喉」手勢。
三名男被告依次是石嘉坤(廿三歲)、黎俊文(卅歲)及梅振宇(卅五歲),被控在一二年八月八日在港謀殺男死者曾明斯。特赦證人楊忠豪(廿四歲)供稱,案發前四個月認識黎,黎於八月六日晚致電約他見面,會面期間他聽到疑遭「唱衰」的女生歐陽真儀向男友(黎)投訴,聲稱遭人指她濫交,「想搵人打佢(該人)一鑊」。
翌晚,楊按黎指示到達肇事碼頭後,目擊黎向死者拳打腳踢,用雙手按着死者頭部,並用膝頂撞死者頭部,死者當時臉被打腫及流血。黎更一度從單車拿出八吋長士巴拿,欲扑向死者,但梅說「唔好玩咁大」而制止。及後,石彎腰掌摑半清醒躺在地上的死者至少十下,梅亦對死者拳打腳踢。之後梅吩咐楊用蚊怕水抹走現場欄杆上的指紋,之後三名被告圍着商談,石、梅及死者一同往日出康城方向走去。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 397/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