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私人樓宇維修工程不時有圍標情況,「天價」維修費屢見不鮮。民政事務總署建議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提高通過大型維修工程的門檻,需有兩成業主開會及有七成半人支持才能通過決議,又針對有法團主席以辭職逃避開會,建議副主席或委員等亦有權召開會議。有業主團體歡迎,但認為難以杜絕圍標,認為當局設維修價目及承辦商背景資料等指引,才屬治本之策。
民政事務總署昨日就修訂法例展開公眾諮詢,諮詢期至明年二月二日。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指,近年大廈維修出現圍標等糾紛不斷,當局正處理廿七宗涉及大型維修的糾紛及六宗因法團主席辭職而無法開會處理維修問題的個案。廉政公署自一一年至去年分別接獲一千一百多宗、約一千宗及六百四十多宗涉及樓宇管理的貪污投訴。
為處理大廈管理糾紛,當局建議業主立案法團表決大型維修工程時,出席會議法定人數由業主總人數一成加至兩成,通過決議最低比率由五成增至七成半,延長開會通知期及需在大廈當眼處展示標書副本等(見表)。馮程淑儀承認,提高門檻或有爭議,有人贊同維修決定應有更多業主同意,但亦有人擔心日後較難為舊樓進行維修,「兩項建議唔一定要一齊做,二揀一都可以,視乎諮詢結果。」
馮也承認,大型維修工程難有確實定義,「每幢大廈戶數唔同,難用一個絕對金額去定,可考慮用大廈每年總支出百分比去決定,用幾多就要聽意見。」她指廉署已向房協及市建局收集數據,分析完成樓宇更新大行動大廈的維修費用後再公布。
針對過往有法團主席因涉圍標糾紛而故意辭職,令會議無法舉行,當局建議如主席出缺,可依次由副主席、委員或由業主提名的代表召開會議;又建議降低成立法團的門檻,由至少三成業主支持降至兩成;終止負責管理大廈的公契經理人服務則由五成業主支持減至三成,亦可按年降低經理人酬金比率等。
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歡迎建議,但擔心對杜絕圍標效用不大,因部分不法承建商多聯同管理公司及多間承建商入標,以圖內定中標公司,小業主根本「冇得揀」,即使提高門檻亦無補於事,他認為當局應提供指引,包括維修價目及承辦商資料,如有否涉及樓宇糾紛的官司等,供業主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