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多國設分級制 港無與時並進

本港現時只設一類正式電單車駕駛執照,但鄰近不少亞洲地區都有為電單車考牌按馬力分等級制,如澳門分為三級制:包括輕型電單車(五十c.c.以下),電單車A1執照(四百c.c.以下)及電單車A2牌照(四百c.c.以上)。日本、歐盟、新加坡及台灣等地,為了確保司機有能力控制引擎汽缸容量較大的電單車,而設定分層式發牌制度,由三級至四級不等。

目前本港持電單車駕駛執照者逾二十萬人,惟運輸署卻指國際間設有分層式發牌制度只屬少數,並未見有清晰趨勢。

專家:應從駕駛者角度出發

香港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卻認為,鄰近地區設定分級制必有道理,政府應與時並進適時檢討機制,他指港府應考慮其他因素,如司機對大馬力電單車的駕馭能力等,從駕駛者角度出發,完善考牌制度。

此外,警方於過去三年每年有關電單車違規的檢控數字約有一萬三千多宗,發言人指法例並無訂明電單車馬力的限制,但所有在道路上行走的車輛均須通過車輛檢驗才可領牌,同時電單車必須依從道路上的車速限制,警方亦會採取行動打擊非法賽車及超速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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