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內地須雙重報關 擾港運輸業

深圳灣口岸九月初實施的新過關措施,要求運輸公司向深圳海關登記並報關,有業界人士指新措施下報關程序複雜,運輸公司難以完成,加上貨主及運輸公司「雙重報關」亦不合理,望有關當局能簡化相關程序。

「根本唔係我哋責任」

「報關根本就唔係我哋(運輸公司)嘅責任!」落馬洲中港貨運聯會主席蔣志偉指,以往一直是由貨主報關,運輸公司只是負責「綑綁」貨物及報車牌,但新過關措施下,運輸公司需透過坊間合資格的報關公司,或向深圳海關登記成為合資格公司報關,過程複雜之餘,更出現貨主及運輸公司「雙重報關」的不合理情況。蔣稱一間報關公司需同時處理多間運輸公司報關資料,倘有錯漏就被扣車調查,令業界大感困擾。

港粵運輸業聯會主席謝浪表示,現時的報關內容由以往四項增加至現時二十多項,包括產品來源及質地等資料,他坦言運輸公司職員多為中年人士,突然要熟習新報關制度確有難度,希望內地海關部門能簡化相關程序,並容許空車不用報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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