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兩油公司製品禁進口供應

【本報訊】台灣當局本月初揭發「正義」和「頂新」兩間公司使用劣質豬油生產食油後,本港食物安全中心昨發出《食物安全命令》,禁止兩間公司生產的所有食用油脂及製成的所有食物進口或在港供應。食物商須由昨日中午起十四日內,根據《命令》指定的方式收回受影響食物,然後加以處置。

食安令昨刊憲生效,受影響的所有正義和頂新兩間公司食用油脂需要回收外,六種食品用正義劣質油製成的食品曾進口本港亦須回收。

食安中心表示,繼「強冠」劣質豬油事件後,台灣當局月初再公布正義生產的油脂製品使用飼料豬油,疑涉及欺詐,追查後再發現頂新生產豬油、豬油製品亦使用飼料豬油,油脂製品亦使用來自越南非認可廠商供應的牛油和椰子油原材料,繼下令針對強冠後,昨日發出第二道命令,明確禁止正義和頂新的油脂及製成的食物進口及在本港市面供應。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