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財委會今年六月十三日審議新界東北發展前期工程撥款時,場外有大批人士示威,十五人涉嫌干犯非法集會、企圖闖入立法會大樓兩罪被捕,其中三人另涉妨礙立法會執行職務人員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再提訊。一名十五歲中四男生被告承認干犯非法集會、企圖闖入立法會大樓兩罪,先索取報告獲准保釋至下月十九日轉往兒童庭判刑,期間需守宵禁令;其餘十四名被告不認罪,均准保釋候審。
案情指,當晚約三百名示威者在立法會大堂外集結,約七十人拉開鐵馬企圖硬闖入內,包括十五歲黃姓被告在內的部分示威者,徒手及使用竹竿企圖撬開大門入內,黃其後被捕,警誡下他承認當晚由父親陪同到立法會外,他曾參與撬門,並用鐵馬擲向大門。
其餘十四名被告分別是梁曉暘、黃浩銘、劉國樑、梁穎禮、林朗彥、朱偉聰、何潔泓、周豁然、嚴敏華、招顯聰、郭耀昌、黃啟曦、黃根源及陳白山(十八至四十歲),被控今年六月十三日參與非法集結,及企圖以暴力方式進入立法會綜合大樓地下大堂。梁曉暘、黃浩銘和黃啟曦另被控妨礙立法會人員罪。
此十四人不認罪,案件押後至十二月廿二日預審。
另外,「佔中」前女義工陳玉峰的胞弟陳白山(廿四歲),上月底承認藏毒罪被判罰一千五百元,惟他昨天到庭應訊時,被揭發未有如期交罰款,法庭更已頒令拘捕他。陳表示可立刻補交罰款,裁判官遂取消拘捕令。
案件編號:ESCC 3403 & 3658/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