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街頭劫珠寶 無業漢監32月

【本報訊】無業中年漢於去年夥同胞弟,在紅磡街頭涉嫌截劫珠寶公司男職員,向對方從後捏頸並拳打腳踢,搶去對方內藏六百七十二件、總值約三百七十多萬元首飾的旅行篋,事後帶同贓物潛回內地,並以十萬元將首飾賤價轉售,將款項花光後,今年七月他登上賭船時落網,被捕後他在警誡下聲稱胞弟與案無關,胞弟甚至對他犯案感到憤怒。被告昨在區院承認一項搶劫罪,被判囚卅二個月;而涉嫌犯案的胞弟至今仍然在逃。

登賭船落網 贓物無蹤

四十一歲被告黃思賢被控在去年八月卅日,在紅磡馬頭圍道家維邨家廉樓外搶劫事主徐聚斌,內藏價值約三百七十多萬元首飾的旅行篋。辯方指被告雖在賭船落網,但被捕時只是陪同友人並無賭博。法官判刑時嚴斥被告明顯覷準目標犯案,雖然無用武器,但贓物現無法尋回,相信已在內地脫手。

案件編號:DCCC 79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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