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盜竊勒索 講師拒捕判囚

【本報訊】專上學院男助理講師在灣仔的食肆內被指偷去一名顧客的背囊後,於翌日要求物主交出廿萬元人民幣,否則不歸還對方背囊內的手提電腦。物主報警,警方接報後在區內截查該名講師,期間他疑反抗及逃走令兩名警員輕傷,最終被捕,事後被控盜竊、勒索及拒捕三罪,他昨於區院承認其中的一項拒捕罪,被判監五十天;由於警方未能聯絡到事主,其餘的盜竊及勒索兩罪,則獲不提證供起訴。

辯方律師求情指,卅歲被告胡永南先後在中大取得英文系碩士及教育文憑資格,案發前在一間專上學院擔任助理講師,干犯本案後已丟掉工作,盼法庭輕判。法官批評被告以暴力阻礙警員執法,須面對監禁。

案情指,事主在去年六月十一日於灣仔的食店內被盜去背囊後,向警方報案,兩名警員於同月十三日凌晨在灣仔某巴士站監視。至凌晨一時許,警員看見被告揹着背囊,遂上前截查。此時被告把其中一警推倒地上,並逃離現場。另一警追軒尼詩道時,更跌倒在地上。被告其後企圖登上的士離開,但最終被兩警制服及拘捕。

案件編號:DCCC 43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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