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高院禁令 示威者續佔旺鐘

佔中啟動廿多日來,港九多條主要交通樞紐被示威者堵塞,影響市民日常生活,昨先後有的士團體、小巴團體和金鐘中信大廈業主向高院提出緊急申請,要求法庭頒發臨時禁制令禁止示威者繼續佔據旺角和金鐘多處地方。法官指,佔領活動影響到運輸業界生計,危害途人和私人物業佔用人的安全,並且愈來愈暴力,已超越行使示威集會權利的界限,故出臨時禁制令,案件押後至本周五再訊。不過,禁制令涉及的旺角及金鐘路段範圍,昨晚仍見有示威者留守,未有理會法庭禁令。

四名原告包括的士司機黎海平(代表其個人及香港計程車會之成員)、譚駿雄(代表個人及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之成員)、小巴團體潮聯公共小型巴士有限公司、以及中信大廈業主金蓬投資有限公司,其中小巴團體已正式入稟向佔用旺角彌敦道部分道路的示威者索償。原告在庭上指,佔領行動影響最少一萬五千名市區的士司機生計,其中潮聯有機會面臨清盤;另外,早前有一名老婦曾在中信大廈緊急消防通道被困四十五分鐘,幸好當時無火警。原告批評示威者並非「公民抗命」,只是自恃所謂崇高目標而堵塞交通樞紐。

堵塞緊急出入口或變災難

法官潘兆初在聽取各申請人的律師陳詞後,先後頒發三個臨時禁制令,阻止佔旺人士阻塞介乎亞皆老街至登打士街一段彌敦道、介乎通菜街至砵蘭街一段亞皆老街西行線,以開路讓車輛行駛;以及阻止佔鐘人士堵塞中信大廈對開添美道和龍匯道交界及中信大廈停車場和緊急消防出入口;又禁止示威人士阻止原告及其代理人清除障礙物。

潘官指示威者引致道路擠塞,影響原告生意,並涉及違法活動,這些都是示威者預計到的結果。雖然示威權利應獲保障,示威者聲稱是「公民抗命」,但佔路行動已超過廿天,佔領範圍及對他人影響亦到滋擾程度,堵塞緊急消防出入口更可能做成災難,危害途人和對大廈佔用人構成安全,法庭在平衡示威權及道路使用權後決定頒令。

潘官冀望示威者會遵守其命令及理智,明言法庭並非處理政治爭拗之地,法庭只會捍衞法律,若示威者不滿判令,可到庭提出爭議,但他認為示威者幾乎無可能以集會及言論自由抗辯。

運輸業:因佔中損失30億

原告人黎海平強調他不是反佔中,但示威活動確已影響到業界生計。他跟其他運輸業界人士開會,估計業界因佔領蒙受損失已達卅多億元。金蓬投資對法庭頒令表示歡迎。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則指,市民若繼續參與佔領,或會被控藐視法庭;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稱不會呼籲佔領人士離開,撤離與否要由參與者決定,希望參與者了解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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