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催逼子女 家長或涉精神虐待

【本報訊】怪獸家長過度憂慮年幼子女輸在起跑線,安排子女參加過多學習及課外活動,超出子女的可承受範圍,或已屬精神虐待。防止虐待兒童會指出,今年首半年雖只有四宗精神虐待兒童個案,但相信是冰山一角,形容家長漠視兒童的情緒需要、過度壓迫兒童與羞辱、驚嚇兒童等均屬精神虐待,如有家長安排十三個月大兒子上面試班,已屬過火踩界行為,呼籲家長按子女能力安排學習活動。

嚴重者可能有自殺念頭

防止虐待兒童會昨舉行跨專業研討會,多名專家探討本港精神虐待兒童的情況。該會總幹事何愛珠表示,精神虐待令兒童心理受創,窒礙身心發展,社會福利署去年共接獲十六宗精神虐待兒童個案,但她認為數目不止於此,「唔好以為淨係鬧呀、唔理個細路先係精神虐待,要個幾歲小朋友做十幾歲先做到嘅嘢,佢承受唔到,一樣係精神虐待」。

遭受精神虐待的兒童可能出現行為倒退,如遺尿、學業成績轉差等問題,亦會令智力、情緒及社交方面發展遲緩,嚴重者更可能傷害自己或有自殺念頭,何愛珠促請家長留意子女情緒,按子女興趣及能力安排適當的遊戲及學習活動;她亦促請政府關注兒童及家長需要,為家長提供支援及輔導,保護兒童健康成長。

上半年接獲逾四百個案

今年首六個月,社署共接獲四百廿六宗虐待兒童個案,當中身體虐待及性虐待分別佔二百及一百四十七宗,精神虐待僅佔四宗,有與會專家認為有關數字未必可反映真實情況,因精神虐待難以被證實及定罪,相信有不少個案未被識別,故促本港參考英國修訂相關保護兒童法律,跟進兒童被精神虐待的問題。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教授陳沃聰指,不少兒童目睹家庭暴力事件後,心理承受嚴重創傷,「見到父母打打鬧鬧,兒童心理發展都有影響」,認為應考慮把虐待兒童定義擴闊至涵蓋兒童目睹家暴,並對該些兒童作適當跟進和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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