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成日畀人批評無所作為,旅遊景點來來去去都係嗰幾個,令遊客乏味,其實可能係有啲冤枉o架。嗱,香港日日上演「馬路噴泉」,有時仲好似水炮咁直射民宅添,呢啲咪就係香港獨有嘅景觀囉。
所謂「馬路噴泉」,係水務署嘅傑作,即係爆水管咁解。事關唔少水管嚴重老化,加上水務署維修不力,搞到水管爆完再爆,每年閒閒哋都有兩百至三百宗相關事故,造成大量資源浪費唔在講,最慘係民居被水浸,損失慘重。呢,西環山道一戶低層民宅就係受害者,舊年八月,一條有三十五年歷史嘅鹹水管疑因老化爆裂,鹹水直接沖入家宅,真係無妄之災。住戶回憶當時嘅慘況,鹹水浸到上大髀,家人被迫搬走,水退之後,全屋地板同傢俬浸晒,惟有請裝修師傅「大執」。
住戶本來諗住「劫後重生」,點知禍不單行,裝修期間屋外一條鹹水管又爆,部分電器同裝修工具被浸壞,髹咗油嘅牆身同鋪好嘅地下電線又報廢。冇計啦,全屋裝修焗住要打孖上,大拿拿唔見三十萬元,連埋酒店住宿同其他支出,四十萬元冇走雞,搞到戶主連棺材本都攞埋出嚟,七十歲人仲要打工,有苦自己知。
即係咁,一次爆水管當係天災,但二次爆水管就係人禍喇,你話水務署係咪害人不淺呀,係咪要負起責任呀,係咪應該賠償損失呀。最離譜嘅係,水務署官老爺居然闊佬懶理,苦主兩次爭取賠償,對方淨係一聲道歉,再加句「承諾跟進」就算數。苦主忍無可忍,惟有直接搵水務署長,對方呢次回覆好快,可惜純屬廢噏,話兩次爆水管,水務署職員已經盡快趕到現場搶修,事件唔涉及任何人為損失,住戶損失同佢哋無關,唔會賠償喎。住戶不服再要求解釋,對方睬你都多餘,話「再討論已冇意思」。
咁都得?搶修水管係水務署職責範圍,維修保養水管,及時更換,防止爆裂,更加係署方責任所在。如果唔係水務署失職,鹹水管點會失驚無神爆裂?住戶又點會蒙受咁大損失?家陣搞成咁,水務署居然卸膊,對受害人絕對唔公平。正如有區議員話齋,水務署態度似「爛仔」咯。
講開又講,水管老化已經成為老大難問題,呢頭爆完鹹水管,嗰頭就爆食水管,水漫香江其實一啲都唔浪漫,唔知幾多公帑見財化水。計功夫茶話齋,潮流興衡工量值,一於將水務官僚嘅人工同爆水管次數掛鈎,爆一次減一次人工,當作對受害市民嘅賠償,睇下佢哋仲會唔會闊佬懶理吖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