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吟虎嘯:一個不讓 一個必爭

有報道說,習近平認為中央在香港示威面前已讓了兩次,不能讓第三次了。所謂讓了兩次,一次是○三年二十三條立法觸發的五十萬人大遊行;另一次是一二年「反國教」運動,逾十萬人靜坐示威。

○三年「七一遊行」後,董建華政府迅速收回了二十三條立法草案,至今該法還在「雲霧」之中,朝廷和香江府衙都不再提。然而那次收回「草案」的「技術性故障」,是因行政會議、立法會都有票的自由黨事先表明「倒戈」,不再支持「法案」,加上反對派的票數,法案「鐵定」通不過了,政府不得不宣布「收回」。如果那次自由黨不陣前倒戈,政府還會「硬銷」,就算在立法會通不過,也不是「收回」敗得沒那麼慘、那麼難看,不叫讓步。

其實,在二十三條立法和「反國教」之間,中央還有一次向港人的示威讓步,那就是一○年的政改,中央在最後關頭同意立法會的「超級區議會」直選。那次香港雖然沒有發生大規模示威遊行,但反對派的激進勢力發動了「五區公投」,也得到了數十萬市民的響應。這樣的壓力是不是令中央讓步了呢?大家心知肚明。

港人一示威,中央就讓步,似乎成了「規律」,這讓中共第五代覺得很有問題,中央權威大大受損,朝廷根本守不住底線,也無底線可守。衝着這一點,北京狠心今次不讓步半分,不管示威規模多大,影響多壞,也不退讓。以朝廷的力量,以香港如今各方面的地位下降,要做這樣的堅持一點不難。中港硬碰的結果,一定是香港吃不消,損失更大。

據此推算,應該是香港不要再鬧了,不要逼中央讓步了。但香港這邊又不是這樣,香港人很不甘心,覺得朝廷冇理由不回應「我們的正當要求」、「不讓我們實現真普選」。大家南轅北轍,一個「不讓」,一個「必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