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行為失當,於在任前後收受新鴻基地產高層利益案,次被告郭炳江前日作供完畢後,第三被告郭炳聯昨日決定不自辯亦不傳召證人,接着輪到第四被告、新地執董陳鉅源作供。陳鉅源在作供中直言,他與許仕仁僅是泛泛之交,並自爆自己一家財富高達十億元,沒有理由從事犯法行為。
現年六十八歲的陳鉅源為新地兩朝元老,七三年起出任創辦人郭得勝的助理,八七年成為執行董事。關於與許仕仁的關係,陳鉅源只表示,在上世紀九十年代與許認識,但「冇乜來往」、「只係泛泛之交」,他不會為幫對方而以身試法。
陳與妻子及一子一女透過家族信託持有的資產,估計達八至十億元。信託架構內一間海外公司Villalta, Inc.,被控方指是陳用來轉帳賄款予許仕仁的工具,連妻女也有份協助款項轉帳。陳就稱,Villalta是信託的重要部分,其戶口也是家人共用,他自己實在想不到理由,一個身家清白、家財如此豐厚的人,會動用家族公司從事非法活動。
據案件早前證供,新地原主席郭炳湘九七年被綁架後性情大變,至○七年更惡化至攻擊其他執董,陳鉅源是其中最被針對的人,結果郭炳江在母親及董事局支持下,於○八年罷免郭炳湘主席及執董職位。陳鉅源昨親述當時情況,指當年是由他駕駛平治房車,分兩次將共六億元贖金運給綁匪,換取郭炳湘獲釋。當時郭家只打了一兩個電話,很快便籌集到六億元現金。但陳事後得悉,郭炳湘埋怨他太遲營救,又不斷懷疑挑剔他及其他身邊人,連跟兩個弟弟的關係亦轉壞。
陳鉅源透露郭炳湘在被綁後兩三年變得十分低落,「咩都唔想做,公司差不多要停咁滯」,但到○七年卻突轉變,「話要全世界投資,好唔理智」。他知郭炳湘患上創傷後遺症,當時已覺得郭已不能作出理性合理決定。○八年一月十七日的董事會議,終發生因郭炳湘獨排眾議,反對把環球貿易廣場租予瑞信,因而大鬧會議並指控執董的事件。
陳鉅源承認在此事後,他私下已覺得,郭炳湘留任不符合公司利益且危險。郭炳江則在其後一次慰勞執董的飯局中向他道歉。陳指郭炳江當時說:「陳鉅源,我屋企好對你唔住。你好盡心盡力救咗佢,重畀佢怨你救得佢慢。我代表家族每一個人向你道歉。其實你做咗好多嘢,其實唔係你分內事。代表我哋家族,我準備咗啲心意。」陳指當時他也感到郭炳江的誠意,一兩天後對方便叫他進辦公室,把一張七百萬元支票給他。同年五月郭炳湘終被罷免,郭炳江再在年底私人向他發放五百萬元花紅。陳強調兩筆共一千二百萬元款項,絕對跟賄賂許仕仁無關。
案件編號: HCCC 9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