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註冊牙醫江德勁於二○一一年為八十五歲老婦植牙,事前沒為病人制訂治療計劃,更沒有照X光檢查和沒給予合適治療,病人植牙後牙肉潰爛。牙醫管理委員會裁定他三項專業失當罪名成立,重判停牌一年。牙管會又要求,江將來申請復牌時,須提交證明顯示停牌期間完成六十小時認可的持續牙科教育課程,包括最少十小時藥理學和最少十小時老年牙科。而復牌後須在牙管會委派的督導人員監督下執業十二個月,若督導人員的報告令牙管會滿意,才可獨立執業。
病人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和曾經中風,身體的活動不能控制自如,口腔幾乎沒有牙齒。病人二○一一年五月在江的診所接受兩次植牙手術,共植入四隻。植牙處其後出現潰爛和疼痛,江將病人轉介予口腔外科和耳鼻喉科醫生處理,但情況未有改善。病人子女最終向牙管會投訴。
牙管會指出,江將病人的治療計劃寫在一張廢紙上,再放入病歷紀錄,做法草率;又以病人不能控制自己的動作為由,不在植牙前為病人照X光,是沒有根據的判斷。不知道病人口腔和身體狀況,不可能為病人訂出任何治療方案。在缺乏資料評估下為病人植牙,是不負責任。病人植牙後亦沒有照X光,牙醫無法確定手術是否成功。
牙管會又指,病人每日服阿士匹靈減慢凝血,江沒有按照心臟科醫生意見,只建議病人術前停服阿士匹靈一日。科學證據顯示,停藥四日才能發揮作用。江又沒有為病人處方抗生素防止感染,反而處方高劑量類固醇,對有多種病患的病人並不適當,顯示江對基本牙科治療和藥物知識嚴重不足。
牙管會指出,病人在事件中沒受嚴重傷害實屬幸運。雖然江屬初犯,但不構成減刑理由,裁定他三項專業失當指控成立,停牌十二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