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僱收手機 旅客涉違法

「香港先過內地賣呢款電話,佢哋咪落嚟大手掃貨,拎番上去炒囉!」周小姐早前行經銅鑼灣希慎廣場外,發現不少操普通話人士兜搭途人,以高於市價收購新款智能電話,懷疑為受薪工作,違反逗留條件,「佢哋唔係買一部自用咁簡單,係成日都坐正喺條街度,好似開檔咁!」

入境處最少拘兩人

入境事務處發言人表示,一直關注非法勞工在街頭收購智能電話問題,已多次在中環、銅鑼灣、尖沙咀、旺角及九龍塘等售賣點巡查,早前亦有在希慎廣場外採取行動,期間共拘捕兩名內地旅客。

發言人強調,凡旅客未經入境處長批准,不論是否受薪,皆不得在港從事僱傭工作、開設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可被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兩年,僱主則可被罰款三十五萬元及入獄三年。

記者:阮佩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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