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七公:權威自信欺人 選舉自信服人

對自己從事的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中共標榜自己有「三個自信」,即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歸結一句話,即中共對自己充滿信心。

寸土不讓 決不妥協

但在香港一人一票的普選問題上,中共卻表現得很不自信。假模假式地諮詢政改好長時間,最後卻是寸土不讓,堅決不妥協,霸王硬上弓地維持小圈子選舉。所謂真假普選,其實不用辯論和辨認,一言即可定論,一目足能了然。據說,北京憂慮,若真是敞開了一人一票實打實地真普選,泛民主派推舉的候選人萬一當選,且不聽中央政府招呼,中央政府只好不任命,這會令「一國兩制」有破局危險,未來又怎麼能將其拿來,往台灣海峽對岸政府頭上套?

且不說台海對岸的馬英九根本就不想接「一國兩制」的招,就是身在其中的香港人和內地人,也早就看穿了「一國兩制」的真實本質:兩制可以體現在社會制度、經濟民生,甚至文化教育等方面,但在最關鍵的特首普選問題上,兩制就必須接受一國的規管,不可以想怎樣就怎樣。而且,中共最擅長的一招是,只要遇到社會分歧,一律搬出《基本法》說事。這原本正常,畢竟《基本法》是香港的小憲法,可問題在於,《基本法》最早通過是在二十四年前,動手起草時間更要早幾年,參與起草的人,不可能當時就預知和洞見回歸後的所有情形。這意味着,《基本法》本身就是跛腳的小憲法,它迫切需要與時俱進地修改和完善。

一個國家連憲法都可以修改,香港的《基本法》同樣可以修改。不過,香港回歸十七年來,香港先後經歷過四次人大釋法,其中解決了港人在內地子女的居港權問題。除此以外圍繞《基本法》理解的所有紛爭和疑惑,都被北京揣在了口袋中,然後它還憑着自己嘴大,一切都由它說了算。如此拒絕修改和拒絕司法解釋的最大好處是,大家理解模糊,各有分歧,北京自恃掌有中央權威,便可以其嘴為嘴,以其說法為說法。

權大於法 封建陋習

也所以,中共的自信還可添加一條,即權威自信。一如此次佔中紛爭,《基本法》的確沒有規定香港普選的具體安排,這是明顯短板。對此,港人有港人的理解,北京也有北京的理解。但北京卻一直視這些存有明顯分歧的理解於不顧,按住不對《基本法》進行解釋和完善,只在香港裝模作樣地諮詢,最終它覺得官大一級可以壓死人,於是硬銷它的理解。港人在這種情形下,發動公民抗命的佔中行動,確是無奈和被迫之舉。

權威不是不可以自信,但權威的自信必須建立在法治基礎上。法治講的是公平和正義,北京和香港的政改之爭恰恰最缺這兩條。

北京的權威自信,延續的是一黨專政的傳統思維,與現代民主社會的有商有量、互有妥協格格不入。同時,這種自信還缺少必要的法律基礎,是一種權大於法並玩弄法的典型體現,其本質是行政權不受約束、無限延伸的封建陋習。

說白了,「三個自信」其實是幌子,不講理、不講法的權威自信才是根本。有網友建議,中共真想光明磊落地控制香港,那就自信一點,在香港登記,成立分部,並公開在港發展黨員,和香港其他黨派公平競爭,爭取在二○一七年真普選中勝出。中共真若如此,才是真正的自信,才能真正地服人。而且,香港政黨力量不成熟,一直是中共力推小圈子選舉的一大理由。中共在香港公開發展,正好可以帶動香港各政黨一起發展,這是一舉兩得的事。

只是不知中共有無這樣的選舉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