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非法加油 消防派特遣隊「送死」?

消防處擬設特遣隊打擊非法加油,被批評多此一「隊」。現時有不法分子會利用郊區或露天停車場以運油車作流動油站,供「搵食車」入油,或會構成火警危機,消防處擬設特遣隊「放蛇」、制訂行動打擊,有需要時更要指揮與警方、海關的聯合行動。不過有前線消防人員質疑,經營非法加油人士既有組織,亦非善男信女,惟消防人員在芸芸紀律部隊中屬少數「手無寸鐵」的一隊,亦無接受刑事調查訓練,質疑特遣隊難有成效,亦把同袍安全「較飛」,有立法會議員更直斥設立特遣隊是節省開支前提下,浪費公帑,預見高風險但欠實效屬好大喜功的表現。

消防處於今年八月公開招聘該合約制特遣隊,職位包括一名助理消防區長、三名消防隊長及三名消防隊目,須具備十至廿年執行消防火警危險法例經驗,職責包括「放蛇」及搜集情報打擊非法加油等,助理消防區長須在與海關、警方等部門的聯合行動中擔任指揮官,消防隊長要制訂行動計劃,合約期為一年。

欠武裝器材 行動如搵命博

有前線消防人員指招聘條件明顯是為「翻閹」退休人員而設,而該特遣隊和過往打擊非法加油的組別不同,是要主動出擊,而非等待舉報。不過另有前線消防人員對設立特遣隊甚質疑,指經營非法加油人士往往「有背景」,經營亦有組織,消防人員卻無武裝,無刑事調查訓練及器材,過往接獲非法加油的舉報後,通常會由一名消防隊長「單人匹馬」巡查,若遇對方「發難」,常要通知警方支援,如今增聘特遣隊後,更要主動出擊調查,而與海關、警方的聯合行動其實不多,通常出現場面失控及涉及其他罪行才會召喚警方,意味特遣隊的消防人員將要與非法加油人士「單打獨鬥」,批評如同「送人去死」。

成效存疑 議員斥好大喜功

有資深紀律部隊人員亦指,理解非法加油活動觸犯《危險品條例》,該例一向由消防處主導執法,但擔心「消防員對『放蛇』、監視一竅不通,(如要與海關及警方聯合行動)點做指揮官?」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成員陳家洛批評,消防處是次招聘有欠周全,可預視特遣隊工作具高風險且未必有效,在政府表明節省各部門資源下,質疑消防處浪費公帑及有否需要。

消防處回應指,期望增設特遣隊可更有效處理非法加油,強調重視人員安全,如有需要可要求額外人手及警方支援,又指在打擊非法加油時,或有觸犯其他部門相關法例的罪行,故消防處要協調其他部門聯合行動。

靜態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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