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中環」全名「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以「愛」為名,但沒詳細說明,只說:「這個運動的起點是我們對香港的關愛。」信念書附有「佔中」三名搞手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相片一張,以十字架為背景,也許是指基督之愛罷!
高舉基督發動大規模抗爭,最為突出的歷史是「十字軍」,但他們非宏揚基督的愛,卻為殲滅基督教敵人。但願「佔中」搞手心中隱藏議程,非為殲滅跟其想法相左的人。歷史也記載,二戰期間部分天主教神職人員為教會私利,與外部勢力納粹德國同流合污事實,但願「佔中」搞手背後的十字架,非在揭示同樣背後圖謀!
《聖經》對愛的定義清晰。哥林多前書十三章四至八節:「愛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
以上述經文比對近日發生的事,頭腦清醒者不難發現,「佔領中環」全屬愛的反面,完全講一套做一套:戴耀廷在台上宣布佔中開始,那種張狂、自誇,溢於言表;在學校、工作間、社交圈、甚至家庭,反佔中者往往被打壓、被邊緣化,如何談得上包容?把數以百計示威者衝擊警察防線,硬說成和平表達意見,真理何存?政客涉收黑金羞恥之事,至今仍未澄清,是否為了自己的益處?對被佔領地區,乾交貴租卻無生意可做的小商戶,佔中又是否恩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