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泊堵兩線 警被指鮮執法

「明明條馬路係三線行車,但永遠都畀啲違例泊車搞到變成單線行車,警方係咪需要多啲執法?」居於土瓜灣的阿平指出,馬頭角道兩旁泊滿車輛,僅餘中線可供行車,令馬路被大幅收窄,故每次駕車由土瓜灣道轉入馬頭角道均必須加倍小心,不滿警方鮮有執法。

「接投訴先巡吓 點有阻嚇力」

警方發言人指出,上址於過去一年共接獲逾一百宗有關交通投訴,全部均有派員到場處理,並發出近七百張定額罰款告票。發言人重申,根據《定額罰款(交通違例事項)條例》,倘若任何人停放汽車之位置,可能對道路造成不必要障礙,或對道路使用者構成不必要的危險,即屬違法,會被罰款三百二十元。

「馬頭角道一年三百六十五日都有違泊,但警方只係接到投訴先去巡吓,咁點會有阻嚇力?」阿平要求警方主動巡查,並加強執法,以解決上址長期違例泊車阻塞交通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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