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華學院:合約事件無違規

【本報訊】東華學院二月初遭報章報道疑繞過正常程序批出法律服務合約,校務委員會主席陳文綺慧及副主席黃嘉純被質疑涉利益衝突,學院成立調查委員會跟進。校董會昨引述調查報告指事件不存在任何利益衝突,強調陳文綺慧及黃嘉純並無違規,又稱媒體把取得的零碎資料刊登,渲染成聳人聽聞的標題報道,但校方拒公開報告詳細內容。

指需訂清晰採購規定

東華學院在二○一二年為修改學院章程邀請律師行提供意見,並索取報價。但開標前,沒被邀報價、黃嘉純為合夥人的胡百全律師事務所,卻被指已開始提供修訂章程服務。校董會昨引述調查報告指,學院向胡百全所付的費用合理,所提供服務亦與其他律師行不同。陳文綺慧補充,胡百全是負責具體修改章程工作,中標律師行是提供second opinion(其他意見)。

報告又指,採購法律服務時,學院還未完成制訂清晰規定,執行上有改善空間。事件中涉款由當時校長批核,校長有權支持用款;調查未能確認誰向傳媒洩露資料,認為目的是破壞校委會主席的聲譽。

另外,學院署理校長馮玉娟表示,由二○一五學年起,健康科學學士學位主修護理學課程的二百個學額將被納入政府資助計劃內,本學年收生平均分為文憑試最佳五科十八分,學生若文憑試英文科獲4級或以上,獲優先考慮;課程為五年制,政府每年資助每名學生七萬元,完成課程需合共繳付十九萬一千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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