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半山早前塌樹意外釀成一屍兩命慘劇,將市民對樹木辦成立多年來無所作為、草菅人命的不滿推到沸點,申訴專員公署決定主動調查政府的樹木管理制度及工作,可謂師出有名。一葉知秋,港府連樹木管理工作都做不好,管治癱瘓、民怨沸騰何足為奇。
眾所周知,○八年赤柱塌樹壓死一名風華正茂的女大學生,港府為應付民意,一○年成立樹木辦,統籌各部門的樹木管理工作,並負責制訂樹木政策。四年多過去,樹木辦有何「成績」呢?只能說是開了一批職位,養了一批庸官,浪費不少公帑,害死多條人命,損毀大量財物。正所謂,汝雖不殺伯仁,伯仁因汝而死,如果不是樹木辦胡混度日,對樹木安全隱患愛理不理,這些塌樹殺人毀物事故完全可以避免。
申訴專員公署代民伐罪,主動調查樹木辦,乃是應有之義。事實上,公署宣布樹木辦「多宗罪」,包括沒有妥善處理市民關於樹木安全的投訴,致使不少危樹最終倒塌,並造成財產損失;樹木辦負有中央統籌各部門的樹木管理工作、提供專業意見之責,然而各部門工作表現參差,未符理想,樹木辦明顯是監管失職;現行樹木政策有不少灰色地帶,權責不清,如針對私人土地上的樹木,現有條文僅側重限制移除樹木,卻沒有規定土地的使用者或業權人須妥善保養及護理樹木,更沒有賦予政府權力飭令有關人士修剪或移除危樹,換言之,目前樹木管理政策存在巨大漏洞,因而留下大量安全隱患。
申訴專員的批評,全部是有根有據。譬如傳媒曾報道,元朗八鄉有一棵巨大橡樹出現斷枝,搖搖欲墜,專家判斷已病入膏肓,村民致電熱線求助,不料樹木辦置若罔聞,九個月後橡樹倒塌,雖然沒有傷人,但阻礙交通數小時,村民狠批樹木辦「唔死人唔做嘢」。至於中環半山塌樹壓死孕婦,暴露私人土地上的樹木根本是「無王管」,樹木辦先是狡稱只負責公地上的樹木,而事故發生在私人土地,企圖推卸責任,直至被輿論狂轟後才勉強改口,稱對是否將私人土地樹木納入規管持「開放態度」,巧言令色,一點誠意都沒有。
過去人們批評港府「不見棺材不落淚」,事實是,樹木辦見到棺材也不掉淚,冷血涼薄到令人難以置信。不是嗎?塌樹殺人、傷人事故一再發生,輿論要求當局就樹木立法的呼聲高漲,然而主管樹木辦的發展局高官卻以所謂立法「影響深遠,必須謹慎研究」為藉口,拒絕作出承擔。世上沒有甚麼比生命更寶貴,也沒有甚麼比家破人亡的影響更深遠,如果遭遇不幸的是高官家人,他們還會那麼「謹慎」,還會繼續施施然「研究」嗎?
樹猶如此,人何以堪!港府管理樹木一塌糊塗,遑論處理更複雜、更棘手的房屋、教育、安老以及政改等問題,香港亂象叢生,民不聊生,說到底是港府無能、高官混帳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