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梅媽再入稟爭女兒遺產分配權

【本報訊】已故樂壇天后梅艷芳的母親「梅媽」覃美金,再就梅艷芳的遺產興訟,她指梅艷芳逝世前向滙豐成立的信託,部分文件不符規格,「梅媽」與四名同屬遺產受益人的孫兒均同意終止該信託,但遭信託公司拒絕。「梅媽」遂聯同其中兩名孫女昨入稟高院,要求終止該信託,並要法庭頒令將梅艷芳現約一億元的遺產交由「梅媽」分配。

原告依次是覃美金(九十一歲)、以及梅艷芳二哥的兩名女兒,即其姪女梅柏寧(廿七歲)及梅柏慧(廿二歲);被告依次是滙豐信託有限公司,及同為遺產受益人的妙境佛學會和劉培基。入稟狀指梅艷芳於○三年十二月逝世前不足一個月成立信託,三名原告以及梅艷芳的兩名現居加拿大的外甥(梅艷芳已故姐姐的兩名兒子)均為首批受益人。

原告續指,信託文件的簽名應由公司董事或相關授權人士簽署,但部分與妙境佛學會和劉培基的文件僅寫上「授權簽署人」簽署,卻未有披露簽名人士的身份,令信託存有問題。「梅媽」和四名孫兒等首批受益人同意終止信託,及要求交待遺產帳目但被滙豐信託拒絕,因此原告興訟處理。

案件編號:HCA 1856/2014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