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屋邨社福單位被揭長期丟空,房署視而不見!上水彩園邨有三個單位出租予社福機構,原為新移民提供服務,但承租團體三年來一直未有動工裝修,任由單位長期空置,不但浪費資源,亦衍生衞生及治安問題。區議員批評房屋署疏於監管,要求訂立機制監管出租情況,確保資源得以善用。
彩園邨有多個地舖單位劃作社區服務用途,分別出租予逾二十家非牟利團體及幼稚園,為區內居民提供不同服務。不過,陳先生發現位於彩湖樓地下的三個單位,多年來皆以圍板封閉,且從未見有任何裝修工程,「呢幾個舖位圍住咗好多年啦,霸住又唔用好浪費,開番啲長者中心仲好啦,條邨咁多老人家。」陳質疑房署浪費資源,要求盡快為單位規劃用途,向邨民提供適切服務。
記者實地視察期間,發現彩湖樓地下三個分別約四十平方米的單位以木板圍封,圍板上雖有承租團體張貼已租用告示,但單位則長期丟空,內裏更無任何設備或物品。街坊張先生更向記者表示,曾發現其中一個單位內有大量老鼠,經滅鼠後問題才得以改善。
「之前都有啲非牟利組織叫我幫手搵地方,既然房署提供咗呢類單位做社區服務,就應該要好好監管,(團體)唔用嘅話就收番!」北區區議員王潤強指,區內對社區服務需求殷切,可用作提供服務的空間卻有限,要求房署加強監管已出租的社福用單位,確保資源得以善用。王擔心單位長期丟空,或會造成衞生問題,甚至成為不法分子匿藏點,要求加強巡查及監察。
房署發言人承認,有關舖位乃房委會轄下用作福利租賃的單位,為彩園邨及上水區居民提供教育、社區及福利服務。根據租約條款,承租人不得放棄使用單位。如沒有合理原因蓄意放棄使用,該署會終止有關單位的租約。據了解,有關承租團體於二○一○年獲批租用三個舖位,過去因未能籌集裝修及營運費用而未有提供服務;惟最近已解決有關問題,並預計在今年內動工,以盡快投入服務。
有關單位的承租團體發言人表示,該會沒有恒常資助,需自資籌募經費,過去一直向不同機構及團體申請裝修資助,但未獲批准。因應社會服務需求甚殷,該會動用儲備進行裝修工程。發言人又指,為免引起衞生問題,該會會在圍板上掃上防水漆油及派員定期清理,以保持地方清潔。
記者:楊育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