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橫捭闔:選舉和執政能力

隨着政改討論,使社會的焦點集中在選舉和如何當選等問題上,卻忽略了更重要的執政能力。

我們之所以要求通過選舉制度組成政府,是希望動員全社會的能力,共同選擇才德之士,更好地管理社會,所以政府和候選團隊的執政能力,才是我們應該關注的目標,而選舉則是達到目標的手段。

手段固然重要,但在我們整個討論中,似乎喧賓奪主,鮮有人關心目標本身。如果我們光有選舉,但社會當中卻缺乏具有執政能力的成員和機構,選舉的本意也就容易淪為空談。

把所有精力集中在選舉形式,「選戰」這個詞語貼切地形容了這種狀態。

戰爭自然是傷元氣的,這恐怕不是社會之福。

當然,我們不能迷信選舉萬能論,選舉並不代表一切。歷史經驗證明選舉並不保證能夠選出具有足夠執政能力的團隊。選民對於候選人的認識,容易受到媒體宣傳、選舉氛圍的影響,候選人的口才形象、現場發揮等也容易使選民意見產生偏差。期望通過選舉達致民主而為社會選出具有執政能力的領袖,需要有緊密的配套。

香港傳統的政治格局,培養了一支執行力強大的公務員隊伍,但是在政策研究、長遠定位和戰略布局等方面,長期受制於倫敦的殖民統治安排,能力卻顯得薄弱。要培養香港自己具有足夠執政能力的人才,這些方面必須有新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