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顧炎武在《郡縣論》指「所謂百官者虛名,而柄國者吏胥而已。」學者分析:古代中國的基層治理──官名吏治,「養百萬虎狼於民間」,「天下有吏之法而無朝廷之法」;說白了,也就是「山高皇帝遠」。
所謂「官名吏治」,也就是在政治結構上,架空了「中央集權體制」,有學者的研究甚至認為,中日甲午之戰所以大敗,主因是中央政府無法調動全國資源對抗日本;美國已故漢學家費維愷(師從費正清,曾與費正清共同編撰《劍橋中華民國史‧上卷》)考察了晚清政府的稅收情況,發現其國民收入中受中央控制的部分僅約百分之三,遠遠低於同期的許多現代化國家,換言之,中央根本上是號令不行,地方弄權話事,中央奈佢唔何。
最近,內地有學者從反腐敗前後的一系列動作,看到中央決心要動一動以往十多年沒有動過的地方政府的奶酪,反腐敗行動不單只老虎蒼蠅一起抓,重要的是在地方政府層面重建了中央權威。
自改革開放後,三十多年來,逐漸形成中國特有的「地方政府主導型」的經濟發展模式,在「土地財政」、「分稅制後」,地方政府力量上升,以致實際上擺脫對中央「授權」的依賴;如今,中央要理順放任自流的弊端,不懼「放亂收死」的魔咒,要把地方的吏治搞好,自然要在「人事權」上使出真功夫!
大家看到最近山西下台官員關係的盤根錯節,涉案的十多個官員,彼此關係不是「密切」,就是長期「搭檔」,利益關係令人看傻了眼。
中央通過紀檢人員和組織部長的重點調整,清晰明確地顯示了對地方人事權的牢牢把控。
當然,能否對地方有效的整治,還有賴於建立制度與法治的央地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