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移民來港生活除了要克服文化適應問題,部分人在日常生活中更會受到不禮貌對待,屢被批評為搶本港福利的「蝗蟲」。有協助新移民的組織調查發現,逾八成受訪新移民認為本港存在歧視新移民的情況;有八成三因其身份而遇過歧視,逾半因此感到悲傷及抑鬱。組織指出,調查反映新來港人士在職場、公共場合等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視,提倡倣效英國就歧視條例立法,令到同種族的新移民納入保障之列,免受歧視。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今年八至九月,以面談形式訪問一百二十四名新來港人士,了解他們日常生活受歧視的情況。有八成三受訪者表示曾因新移民身份而直接遭受歧視,其中有逾六成在公眾場合聽到別人歧視新移民的言論,有近四成因購物或外出用膳時被冷落或嘲笑。五成半受訪者擔憂目前社會歧視的環境將不利其子女成長。
另外,對於社會上有人形容新移民為「蝗蟲」,五成受訪者感到人格受侮辱,四成八會因而感到難過。協會社區組織幹事施麗珊指出,今年是自二○○一年開始第五次進行同類調查,近年經網上等媒介鼓吹下,歧視不像以往般隱蔽,反而更公開地批評新移民,她形容歧視為「聽得到、睇得到」,令新移民形象更負面。
二○一○年來港生活的阿英說,初來時曾應徵多份工作,但多因其新移民身份令申請石沉大海,最終覓得清潔作為首份職業。她憶述,當時曾試過遭人出言侮辱,令她出街只戴口罩,甚或只留在家中。她又認為,港人不應煽動仇恨,只有立法才可保障新移民不受歧視。
施麗珊又指,港府曾於二○○八年制訂《種族歧視條例》,但最後以新移民同是漢族並同屬中國籍為由,不將他們視為獨立的族群,故不被納入保障之列。
她又說,以立法方式來保障新移民免受歧視並非「史無前例」,建議可參考英國做法,立法保障同種族人士,令種族仇恨及騷擾等行為刑事化。她解釋,立法原意亦是教育市民,讓歧視者知道需要承擔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