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駁渠程序擾民,渠務署零支援!政府正於南丫島推行接駁污水渠計劃,索罟灣村民與商戶近日亦被要求於指定時間內自費挖掘沙井及鋪設管道,期間需自行選擇承辦商及申請「豁免領取挖掘准許證」。有村民直指申請程序繁複,當局卻支援欠奉,擔心未能如期完成工程會無端被懲處。立法會議員狠批部門做法不負責任,要求簡化現有程序,並主動向居民提供協助。
「要自己查冊、申請掘路紙,仲要自己畀錢搵承辦商,我哋普通市民邊識搞咁多嘢?」於索罟灣擁有物業的黃先生早前接獲環保署來信,被要求在限期前完成在指定官地挖掘沙井及鋪設管道工程,以配合接駁污水渠計劃的推行。
黃先生指信中亦表明業主需向地政總署申請「豁免領取挖掘准許證」,有關程序包括查冊及填寫表格,手續之繁複卻令黃頭痛不已。
黃最終經多番折騰才能完成查冊程序,坦言不滿部門一直未有提供足夠指引及協助,「我搞一輪先知用地址查唔到冊,要搵番差餉單個地段編號,點知查出嚟個地段係喺大埔,再打去地政署問一大輪,先知原來南丫島要喺編號前面加『LM』!其實地政總署根本有晒我哋業權人嘅資料,點解又要我哋自己去查一次?」黃擔心有更多居民因缺乏支援而未能如期完成工程,要求部門正視問題。
環境保護署發言人表示,過往曾與地政總署商討簡化申請「豁免領取挖掘准許證」程序的可行性,亦有聯同地政總署及渠務署舉辦會議及展覽,向村民介紹工程要求及申請准許證程序。發言人又稱,若業主有合理解釋,可要求延長限期,該署將按情況酌情處理,但未有正面回應無法如期完工的罰則。
不過,地政總署發言人卻稱,未經許可下在政府土地挖掘即屬違法,基於法例要求,該署不能大規模豁免或容許市民在未有准許證下施工。
至於渠務署發言人則說,倘若接獲村民有關污水渠接駁技術事宜的查詢,會盡快提供協助,過去亦曾經就計劃派發相關小冊子及作相應宣傳。
「個計劃原意係好,但申請程序咁複雜,變相就係擾民,好影響村民配合嘅意欲,同埋如果部門唔畀足夠支援嘅話,分分鐘變咗畀陷阱市民踩!」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委員范國威認為,事件反映部門各自為政,推行政策時亦未有以民為本,有違工程便民的原意。范要求政府部門日後加強溝通,盡可能簡化程序,同時盡快主動向村民提供協助,以免拖慢工程進度。
記者︰呂耀焜